
蒂升電梯(中國)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因未按安全技術規(guī)范進行電梯維護保養(yǎng),于2025年9月4日收到蘭溪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,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萬元。
未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第八十八條第二款、第一款的規(guī)定履行電梯維護保養(yǎng)義務。該公司2025年6月24日曾因類似問題被桐廬縣市場監(jiān)管局罰款4萬元,涉及未按要求錄入64臺電梯維保信息及未按期完成2臺電梯的維保項目。


(c)新電梯網(wǎng)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:0316-2033542 ICP備案號:冀ICP備14009617號-2